海口市財政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公告(2021年1號)
一、項目編號:HNJY2020〔66〕
二、項目名稱: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三級醫院信息化能力建設整改提升項目(A包)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海南藍媧信息科技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龍華區復興城加速區D3
法定代表人:鐘浩 聯系電話:13907617091
被投訴人1:海南建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國興街道辦興丹路23號學苑公寓D座20A室
法定代表人:王純賽
聯系人:李永荷 聯系電話:0898-65819810
被投訴人2: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
地址: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建國路15號
法定代表人:吳莉娟
聯系人:周楊聯系電話:0898-65623033
四、項目基本情況:
被投訴人1海南建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被投訴人2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委托,對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三級醫院信息化能力建設整改提升項目(A包)(項目編號:HNJY2020〔66〕)(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項目采購預算為4777777.76元,其中A包最高限價為4222222.20元。2020年12月31日發布公開招標公告,2021年1月21日組織開評標。經評審,評標委員會推薦第一中標候選供應商為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經被投訴人2確定中標供應商后,本項目于1月25日發布中標公告,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投訴人海南藍媧信息科技技術有限公司為本項目潛在供應商,因對本項目招標文件內容存在異議,于2021年1月4日向被投訴人提出質疑,被投訴人于2021年1月11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對答復不滿意,遂向本局提起投訴。本局于2021年1月20日收到投訴材料后經審查依法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本項目投訴事項四、九、十四、十六、十九所投訴的參數設置不合理,違反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條、《中華人民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第(八)項的規定,且不合理的參數要求共計24.5分(滿分35分,采取扣分制),本項目參與競標的三家供應商中,除中標供應商外的其他兩家供應商所投產品的技術參數均被扣完35分,其參數設置違背了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原則,可能影響中標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第(八)項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如下:
(一)投訴人的第四、九、十四、十六、十九項投訴事項成立,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三級醫院信息化能力建設整改提升項目(A包)(項目編號:HNJY2020〔66〕)中標結果無效,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二)不予重復處理第十七、十八項投訴事項。
(三)駁回投訴人的其他投訴事項。
六、其他補充事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如不服本處理決定書,可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海南省財政廳或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海口市財政局
2021年3月10日